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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是民國99年,西元2010年八月二十四日,今天我要去遷戶籍,為何要遷戶籍呢?其實主要是因為自用住宅申請的關係,為了地價稅的關係,要在每年度的九月二十二日以前完成申請的動作,這樣的話,稅率就會成千分之十降到千分之二,但是首要條件就是你的戶籍要設在你要申請的那一個住宅內,而且一人只能申請一戶,夫妻倆人也只能申請一戶,未滿18歲,不能申請,其實規定很多,官方網站講的比較詳細,不過今天要先遷戶籍,就順便一起申辦自用住宅囉!
先準備好身分證、印章、原來戶籍的戶口名簿與建物土地所有權狀。
然後就到戶政事務所先辦理遷戶籍的事宜,其實還蠻快速的,服務也很周到,只不過服務人員很喜歡聊天,很愛問東問西的,房子買多少錢他都很好奇,有點小煩,不過速度算是很快,遷戶籍的手續費為80元,包含會給你一個新的戶籍資料袋,跟換發新的身分證。
等待新的身分證。
然後就來到台北縣政府稅捐稽徵處,其實一樓就可以辦理,還會有一個可愛妹妹幫你講解跟協助處理,之後就將填寫完成的資料交到總收文,就可以了,總收文說,大約兩個禮拜就會收到相關公文,這樣就可以了,不過他們現在也可以網路線上申請,十分方便。
這個就是我新的戶籍資料袋。
新版的戶口名簿,跟以前的感覺差很多,我還是比較喜歡以前的戶口名簿,這樣薄薄一張紙,感覺很弱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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